六年陈案一朝执结 伤残女孩终得赔偿
导读:
张掖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付聪林报道:近日,定西女孩小孙用伤残的左手从甘州区法院执行人员接过赔偿的18867的款项后,眼泪汪汪。对办案人员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因为这是她用自己的伤残之手换来的六年之后才得到的赔偿。
2001年3月,邱老板从定西农村招来未满16岁的姑娘小孙在其经营的餐馆打工。2002年1月24日,小孙不慎将左手搅入揉面机中将中指夹断,邱老板不理不睬。小孙无奈申请工伤鉴定,经张掖市劳动局鉴定小孙为工伤,经张掖市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甘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邱老板偿付小孙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18866.95元,限于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邱老板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支付赔偿款。小孙依法向甘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甘州区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拘留、搜查等措施,几经执行未果。邱老板为逃避履行裁决书确定的赔偿款义务,从原居住地搬迁,不知去向。得不到赔偿款的小孙到处上访,此案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矛盾排查重点案件。
今年1月,甘州区法院“执行110”快速应急中心接手该案。针对邱老板到处躲债,居无定所,难以执行的现状,经过认真讨论分析认为,邱老板做买卖多年,一定有住房,住房是该案能否执结的要害,于是以寻找住房为突破口制定方案。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核实清楚邱老板的丈夫马先生的确切名字后,到张掖市房产交易中心查明甘州区新乐小区有一楼房早已被邱老板的丈夫马先生购买。据此,执行人员立即对该房进行查封,并依法公告邱老板老板必须限期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对所查封房屋予以评估、拍卖。同时,为防止邱老板将房屋过户到别人名下,该院又向张掖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发出冻结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今年5月4日,邱老板害怕房子被拍卖,迫于法律的震慑,主动交清了赔偿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07年某日晚,在北京市通州区通马路京津城铁桥下,被告王某驶号牌某公司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原告赵某步行由西向东横穿道路,轿车左前部撞将赵某撞伤。此次事故经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