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导读:
想要知道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生命健康权概述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是人民实行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二、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
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又两层含义。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人身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尽管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性,但对其性质仍有争论,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三、生命健康权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具体区分包括生命权,即公民的生命受法律保护,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不仅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身体权,凡直接伤害公民身体的,要承担有关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健康权,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相邻关系的法律准则,以污染、噪音、震响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即使未给某一部位造成明显伤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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