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人身损害赔偿常识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10:03:14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肯定是需要追求肇事者的责任并且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不能和解多数人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起诉必须要去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肯定是需要追求肇事者的责任并且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不能和解多数人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起诉必须要去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付合理

  人身损害赔偿金,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一次性赔偿加重了义务人的负担,也容易让赔偿对象对巨额资金进行不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定期金的优越性就在于,避免赔偿义务人因一次性赔偿金额过大而破产,也有利于赔偿对象能合理花费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加重了义务人的负担,也容易让赔偿对象对巨额资金进行不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定期金的优越性就在于,避免赔偿义务人因一次性赔偿金额过大而破产,也有利于赔偿对象能合理花费赔偿金。“定期金赔偿也有风险,比如赔偿义务人破产导致赔偿不能,另外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20年定期金每期的金额不变,就可能会对赔偿对象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最合理的,就是定期金赔偿的金额能根据物价、工资水平等统计去进行浮动,并具体规定如何操作。”

  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等相关法律知识。要想起诉的话,要么就是去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或者就是案件发生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