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导读:
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种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疾病、哀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等情况出现时,根据保险合同条件的规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一、人身保险分类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种类:
1、按保障范围分类,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
2、按投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团体人身保险与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身保险又可分为普通寿险和简易人身保险。普通寿险是以个人为被保险人,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
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身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二、人身险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是简身险、人寿险、学生平安险、子女婚嫁险、养老年金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寿险。其中养老年金险中包括合资中方人员险、合同制工人险、集体职工险、个体险、农民险及其他险。
三、人身险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合同主体变更2.客体的变更3.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变更即内容变更.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形式法定变更合同约定变更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经保险人审批同意
「内容摘要」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中,作为要约的投保书通常未标明有效期限,为保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当强制保险人在法定时间或合理期限内答复,而无论承诺与否;否则
[摘要]人身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合意而成立。首期保险费的预交和保险单的签发虽非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但与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有一定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