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人身伤害鉴定 >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21:12:05 人浏览

导读:

需要对相关的事务进行重新鉴定的时候,一般来说是需要符合重新鉴定的情形,只有符合相关情形的,才能够根据其规定来进行鉴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需要对相关的事务进行重新鉴定的时候,一般来说是需要符合重新鉴定的情形,只有符合相关情形的,才能够根据其规定来进行鉴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对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应怎样认定

  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ψ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往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

  对于收到的电子邮件,一般人无法直接修改其内容,因为收件箱中的电子邮件是只读文件,拒绝删改。如果纯电子邮件信件的信头上均带有收发件人、收发件人的网址、收发件时间等详细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结合其他补强证据认定。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想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将电子邮件打开及打印内容的过程全程公证,将公证书提交法院。或将载有电子邮件的软盘交到法院,由法院主持双方在场打开邮件并打印内容。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鉴定流程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是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