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权纠纷 > 侵权行为 >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20:00:33 人浏览

导读:

侮辱他人的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而情节严重的,更是有可能要承担对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的,但是民事法律责任也是要承担。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侮辱他人的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而情节严重的,更是有可能要承担对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的,但是民事法律责任也是要承担。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

  1、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二、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而民事侵权侮辱的行为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是有着相关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好了以上就是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如何构成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