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学校成监护真空?家长建议监护权部分给校方
导读:
9月1日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不承担监护责任,有不少孩子已送往24小时寄宿学校的家长深表担忧,如果学校没有监护权,那么他们的孩子将由谁来监护?
有家长明确表示,如果确实如此,那么他将不把孩子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广州不少“贵族”学校都属于封闭式教学,那么他们的招生是否会受到影响?记者与广东省较为有名的5所“贵族”学校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们都表示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高度关注,可是由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还不明了,他们不愿对此事表态,只是明确表示他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表示,未成年人要有自己的监护人,并由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负责,如果没有监护人的也要由相关部门为其指定监护人。但新《办法》的出台将使寄宿学校成为监护真空。对此,有家长建议能否借鉴国外的做法,以合同的方式将部分监护权进行委托,即学生入学后家长和学校签订一份协议,将在校期间学生的监护权转为学校所有,学校也可以收一定费用,做到两方都满意。也有家长建议能否成立一个相关机构,由他们入驻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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