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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12:32:08 人浏览

导读:

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符合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有过错的那一方是需要对于无过错的那一份做出损害赔偿的。那么婚姻法当中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符合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有过错的那一方是需要对于无过错的那一份做出损害赔偿的。那么婚姻法当中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

  第一、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

  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丧失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第二、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不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二、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大致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三、起诉离婚程序判决时间

  1、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的情况,时间就难以确定了。通常来说一个简单普通的离婚案件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3个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

  2、审限为六个月是在案件没有特殊情况可以很顺利进行的情况下的。倘若案件进展不顺利,遇到对方逃避离婚传票无法送达或需要鉴定等这样那样的情况的话,具体的时间就只能应案而定了。

  3、无法协议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又未能判离的案件,想要离婚一方的当事人就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此起诉,而诉讼离婚的时间又要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相关内容。如果符合了婚姻法当中所所规定的赔偿事宜,那么就要做出相应从赔偿。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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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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