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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3 22:53:09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生活经营不下去导致离婚的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无法忍受导致的离婚,这个时候受害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那么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生活经营不下去导致离婚的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无法忍受导致的离婚,这个时候受害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那么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二、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三、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过错方赔偿主要包括精神赔偿跟物质赔偿,具体标准需要视案件的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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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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