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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13:47:45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发生比较严重的车祸,这个时候有人员受伤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有时候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发生比较严重的车祸,这个时候有人员受伤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权利的保护。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进行伤残鉴定。

  二、车祸伤残鉴定程序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跟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比较有所变化。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三、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全部内容。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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