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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09:20:08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因此受伤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因此受伤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权利的保护。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进行伤残鉴定。

  三、车祸伤残鉴定注意什么

  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

  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

  3、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4、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5、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全部内容。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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