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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6 21:22:04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人也非常多,对于一些在事故中受伤比较严重的人,可能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比如残疾等等,此时受害人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时机去做伤残鉴定是最合适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人也非常多,对于一些在事故中受伤比较严重的人,可能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比如残疾等等,此时受害人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时机去做伤残鉴定是最合适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权利出现“睡眠”之争,与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

  伤残鉴定在把握鉴定时限上,要以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为依据,医学行业的专家意见:临床伤情稳定是治疗终结的普遍原则。并不是某些人提出的待“内固定”取出之时即为治疗终结,内固定取出仅仅属于后期治疗,治疗终结时间要视骨痂生长情况而定,应以医学眼光看待。

  二、司法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法律上没有规定伤残鉴定一定要在什么时候进行,一般以医学上的治疗终结为准,在申请做伤残鉴定的时候,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和各类诊断报告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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