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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06 19:49:57 人浏览

导读: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有些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害怕自己的错误被发现而受到处罚,于是就会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逃逸了。那么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大家了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有些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害怕自己的错误被发现而受到处罚,于是就会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逃逸了。那么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大家了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具有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严重的,一般处理如下:

  首先,责任认定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需要承担担全部责任;

  其次,行政处罚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刑事责任重。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属于加重情节,刑罚较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例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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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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