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导读:
目前,法律开始认可违约也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有何原则?违约损害赔偿奉行全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在确定完全赔偿原则之下,还应当引导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中的其它一般规则。
违约损害赔偿奉行全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将实际发生的精神损失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没有正当基础。将发生精神损害的风险完全由守约方承担也是不合理的。忽视合同领域精神利益的保护,与现代法的精神不合。但是精神利益毕竟与物质性利益具有其质的不同规定性,因此,在确定完全赔偿原则之下,还应当引导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中的其它一般规则。
一是抚慰、补偿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违约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
首先,对精神损害以金钱赔偿的目的,是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通过违约人的经济赔偿得到减轻或消除,对受害人起到抚慰作用。其次,从违约责任的性质来看,是以补偿性为主的,受害人只能获得与其精神损害相应的赔偿,而不应有所超越。第三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是独立适用的责任形式,而是附加并用方式,是违约行为的后果,确定的赔偿数额要适当。因此,在违约损害赔偿的案件上,应以抚慰、补偿为主。
二是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从本质上说,人的价值、人的精神利益毕竟是不可以量化的。究竟应当赔偿多少金钱,存在着法官的自由心证问题。法官作为一个社会人,从他的价值判断作出决定,不应当有所厚非。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导致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便也可以适用违约损害之一般规则即可预见性规则,当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其违约将导致对方的严重精神损害时,就应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预见的主体为违约方,预见时间为合同订立时,可否预见的标准采取一般人的标准。将违约方责任限定于订立合同时的可预见范围内,可保护既有的对价关系,维持当事人间的利益均衡。根据这一规则,将可预见性作为一个原则导入,刚好与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接轨。并且,将这一规则适用在违约之精神损害赔偿领域,可以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违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其已经造成了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损失,那么违约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
精神损害赔偿其实也可以叫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原因事实:合同债务人违反其合同义务,构成债务不履行;2、须有损害的发生:合同债权人遭受精神损害;3、原因事实与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