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 协议离婚后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后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9 09:53:23 人浏览

导读:

★案情张倩与陈东(均系化名)于2004年10月结婚。婚后,陈东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或酗酒后对张倩大打出手。2005年11月23日,陈东喝酒后又对张倩进行殴打,忍无可忍的张倩离家出走。2006年1月3日,张倩与陈东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1月16日,张

★案情

  张倩与陈东(均系化名)于2004年10月结婚。婚后,陈东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或酗酒后对张倩大打出手。2005年11月23日,陈东喝酒后又对张倩进行殴打,忍无可忍的张倩离家出走。2006年1月3日,张倩与陈东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1月16日,张倩以在婚姻存续期间,陈东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使其身体遭受伤害与精神遭受巨大痛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陈东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陈东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感到很惊讶:既然已经协议离婚,何来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东与张倩在婚姻存续期间,陈东对张倩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医院诊断证明,有派出所的出警与询问笔录,有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证明,足以证明陈东对张倩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婚姻解体。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陈东赔偿张倩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说法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本案中,张倩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放弃精神损害请求权,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