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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2 14:21:45 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可能吗?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社会影响也较大的法律问题。一直以来,何种情况可算做精神损害、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如何界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该达到多少等诸多问题,不仅困扰着法律界人士,更使广大公众迷茫不解,争议纷繁。社会上不断发生

  精神损害赔偿可能吗?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社会影响也较大的法律问题。一直以来,“何种情况可算做精神损害”、“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如何界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该达到多少”等诸多问题,不仅困扰着法律界人士,更使广大公众迷茫不解,争议纷繁。社会上不断发生的一些诸如超市购物搜身、因貌丑被拒酒吧门外等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关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或许这些问题让我们不免忧虑,但我们发现,正是这无数痛苦的纠纷才让我们有了更加成熟的法的观念,并将直接促成新的法律规章出现,这是社会法制生活不断进步的原动力。

  汤欣:人格权的探索亟待深入

  精神损害赔偿其实属于对人格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人格权是指维护人的独立人格和人格尊严的,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权利。在人格权保护方面,民法上可以加以弥补的损害有两方面,即给人带来的财产方面的损害和非财产方面的损害。其中,后者给人带来的精神上的损害在法律上叫做精神损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格权的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趋势,现在它已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信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权利了。

  国外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相对完善些,而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落后,这些规定主要集中在司法解释里面,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的解释,另一个是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针对名誉权案件的一个解释,它提出精神损害的赔偿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酌定,没有量化规定,但这里面已有几点相对明确的界定:一、要看具体情节?比如是光天化日下的伤害还是在偏僻小路上的伤害?是普通伤害还是侮辱性的伤害? ;二要看后果(比如是让人感到难受呢还是让人精神崩溃呢);三要看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比如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是重大过失还是一般过失?)。这给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充实。

  目前,从国内外的精神损害案发展趋势来看,涉案范围变得越来越广,各种新的相关权利还将不断衍生出来,从尊重人格权的角度来说,对保护受精神损害的人利益的力度将不断增强,赔偿的数额也会不断提高,会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的尊重。

  龙志兵:这事操作难度较大

  北京市消协每月处理的消费者投诉大约有一千多件,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服装、食品、家具等等。几乎所有的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其中很大一部分还会含有精神损害赔偿。[page]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各异,我们并不是对每一种都会给予支持,比如服装开线、新鞋开胶等。因为这样的情况虽然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精神上的影响,但很难鉴定这就是一种精神损害,所以我们对这样的精神损害赔偿投诉一般不予支持。而像美容手术失误造成消费者精神上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情况下较易为消费者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

  目前,精神损害赔偿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文依据,其造成伤害的程度也很不好鉴定,所以我们的调解工作虽然是建立在伤害事实的基础上,但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还是有一定的随机性。当然,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不仅要视具体事件而定,而且还不能脱离我们的现实生活水平,像国外动辄几百万美元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是不现实的。

  我们消协在解决投诉问题时,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问题,实际操作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有的行业规定中存在一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一致的地方,这些都给我们解决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刘平:最需统一标准

  其实,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提法不是很专业严谨,确切地讲应该叫“精神损害抚慰金”。人的人格和精神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论价的,但是给精神受到伤害的人以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是目前我们人类智慧所能想到的最佳补偿办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在各国民法的有关侵权行为后果的论述中都有明文规定,我国也不例外。

  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有这样几项:《民法通则》第12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15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0条。但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操作性特别差,具体量化非常困难,适用范围也比较窄。

  应当看到,我们遇到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性的标准。虽然一些地方法院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其赔偿数额的指导标准,但这些标准相差很大,这就导致了执法更加迷茫、混乱。记得前些时候的一个案件,上海一个女大学生在超市购物时被非法搜身,就此她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人民币,而二审法院则改判成了1万元。这生动地反映了我们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窘况。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就是我们的执法需要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数量上及适用范围上的依据,需要从立法上和司法解释上给其以补充和完善,尽早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page]

  杨振彬:我们只有预防

  超市是开架销售,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出现丢失现象。这种丢失现象最特殊的原因就是偷东西的人钻法律的空子。

  超市经营商往往对这样的现象很为难:明明监视器里看见有人偷了东西,他不承认,你又不能搜身,怎么办?或者因为顾客忘了给某件商品付款,在出门时报警器响了,怎么办?如果不查会造成我们的经济损失,查了又会被告上法庭,牵扯进精神损害赔偿的官司中去,更是一件麻烦的事。

  城市之光是一家大型民营超市经营商,我们在北京有18家分店,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即使顾客是错的,当出现问题时我们也会先向他们道歉的。为了减少因法律的不健全而产生的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纠纷,我们只能在预防上下工夫。比如,进一步加强我们的技术防范措施,坚决防止误解顾客的行为;在店里进行明确的告示,使更多的人认同超市的特殊管理方式;如发现偷东西的现象,请公安民警来协助解决,避免在法律上的被动位置;如果顾客在出门时报警器响了,我们的保安会礼貌地说,为了避免您下次购物的麻烦,请让我们给您的商品再消一遍磁,等等。

  其实,这不是根本的办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在法律上有法可依,限制什么范围、什么程度,碰到问题如何处理。随着我国加入WTO日程的越来越近,超市经营将会成为商品销售的主体形式,我们要想和国际经营接轨,必须有一个能明确经营的法律环境。所以,我们希望国家能专门出台一部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与商业经营有关的各种问题。

  杨先生:我们不赞成私了

  我们经营快餐有很多年了,一直是以“一切为顾客考虑”为服务宗旨。只要顾客的要求是合理的,我们都会尽可能地去满足。对于餐饮服务行业,顾客最为重视的就是食品的卫生问题。我们对此也很重视。如果出现此类问题,我们会对消费者负责。一般的情况,我们会给出现问题的那道菜免单。如果消费者出现异常,我们就会带他去医院看病,而且是大医院,一切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们都会承担。

  但我们决不赞成私了,所谓“私了”即消费者以精神损害为理由索要更大数额的赔偿。我们的原则是轻易不做这方面的赔偿——宁可花一千元带消费者去医院,也不会就此给消费者以一百元的赔偿。因为这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我们自身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当消费者提出这种要求时,我们会走司法程序解决,我们相信由法律来裁决是最公正的。我们不自行做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实的法律依据,数额的多少很难自行裁定;二是现在社会上存在一些蹭饭吃的饭虫,这部分人很狡猾,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page]

  林女士:人格遭辱有价吗

  十几天前,我在新东安市场一家叫“乐尔亚”的皮衣店买了一件皮毛一体的上衣,回家后发现皮衣里子上有一块儿皮子上的毛掉了,我又去找这家皮衣店要求退货。店老板看完衣服后先是不承认这是质量问题,即而又说可以换,但不能退。可是我坚持要求退货,店老板拒绝退货,并一口咬定皮子上的那块毛是我揪掉的。

  本想给他们讲明情况后,退货就回家了,但这突如其来的指责让我非常气愤,我怎么会去干这种事呢?本来只是一个简单的买卖问题,但店主的这一指责深深地伤害了我的人格,莫大的侮辱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双手发抖。当时我就想,这是对人的一种精神损害,我除了要退货外,还要求他们给我当面道歉,并要求赔偿,这件事给我带来了精神损害。但最后在消协的帮助下,我也就退货了事。其实,我常看到报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报道,人们生活中经常有这种受别人侮辱的事儿,赔了东西就可以走人了,但当时的那种人格上的伤害由谁来给我补偿?应给我多少补偿才算合适?但由于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法律,很多人就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但随着这样的事儿越来越多,相关的法律帮助工作也真该跟上了。

  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将有重大突破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现正加紧制定《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具体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利益受到侵害以及监护权、配偶权等身份权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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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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