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
导读:
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某一物品有需要,但是购买不到,只能采取租赁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例如租房合同就是租赁合同的一种,那么像这种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呢,答案就是去法院起诉,接下来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的相关解答吧!
整体而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进行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所以在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在仲裁机构或是法院去解决。仲裁机构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临时选择。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朱先生于2005年3月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xxxx小区经济适用房一套,并实际居住使用。2011年6月,朱先生搬入其另外购买的一套商品房,xxxx小区经济适用房在闲置2年后于2013年出租给高先生。出租后,朱先生希望提前将房屋收回,在与高先生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以经济适用住房对外出租违反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先生与高先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朱先生以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书中同时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最终判决驳回了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2011年,王某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租赁张某名下一处房屋开办餐馆。2014年,因经营不善,王某欠下原料款、工人工资等,在未通知张某的情况下突然停止营业,并撤离租赁房屋,遗留下大量的设备、桌椅未清理,也未继续交纳租金。因无法联系上王某商讨合同解除事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王某将房屋清理恢复原状后交还张某。王某未到庭应诉,书面向法院表示,除非张某对其物品和装修等予以赔偿,否则不同意解除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自行搬离房屋且不再继续支付租金,系已经以行为方式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属严重违约,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支持。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王某清理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张某。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的相关知识,如果在协商还是不能解决的话,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这样才能避免利益受到损失,在法院判罚以后,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有需要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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