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各种合同赔偿 > 借款合同纠纷 > 存款巨额存款被骗取银行有责要全赔

存款巨额存款被骗取银行有责要全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7 21:01:20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记者梅贤明)银行卡被人伪造,巨额存款遭骗取,储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日前,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判令某银行长乐支行赔付储户谢某的存款损失51万多元及相应利息。2009年3月,谢某委托他人持其二代身份证到某银行开立了个人银行卡账户。同年11

本报讯 (记者 梅贤明)银行卡被人伪造,巨额存款遭骗取,储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日前,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判令某银行长乐支行赔付储户谢某的存款损失51万多元及相应利息。

2009年3月,谢某委托他人持其二代身份证到某银行开立了个人银行卡账户。同年11月,有人持伪造的银行卡和谢某的一代身份证在该银行另一城区支行办理了重写磁业务,并多次取款共计51万多元。谢某通过预留号码的手机收到银行上述业务的短信通知,即向该银行核实情况,后确认被他人伪造银行卡骗取了存款。谢某随即向警方报案。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谢某遂将该银行推上被告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以真实身份在银行开立银行卡账户,双方因此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大额资金业务时,银行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及支付凭据负有实质性审查义务,对其开展的银行卡业务负有审慎性风险管理责任,以最大限度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

在该案中,银行工作人员办理银行卡重写磁及取款业务没有持审慎态度,未按规定操作,未能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导致谢某的存款被他人骗取,具有明显过错。被告作为开户行,未尽保障储户银行卡账户资金安全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当遵从法定的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对谢某银行卡账户存款被骗取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法律网,广州律师编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