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级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导读:
工伤其实在工作中有时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许多职工并不清楚工伤赔偿的项目,也不清楚受了工伤能有多少赔偿,经常拿了钱工伤的事就这么被用人单位忽悠过去了,这样往往无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三级护理费多少钱一天呢?具体下面就看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三级护理费多少钱一天的详细内容吧。
一、工伤三级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1】工伤三级伤残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1、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还有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伤三级护理费多少钱一天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工伤护理费多少钱一天的相关知识呢?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赔偿是职工应有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不赔偿或者克扣其费用。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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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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