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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否中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00:16:4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一旦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人身损害的时候,因此就会启动相关的工伤认定流程,来对自己的相关损害进行应得的工伤赔偿,但是工伤的时效问题也是要注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否中断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在我国一旦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人身损害的时候,因此就会启动相关的工伤认定流程,来对自己的相关损害进行应得的工伤赔偿,但是工伤的时效问题也是要注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否中断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否中断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是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保障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目的,从各方面保障职工实现其权益。这也是工伤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的体现。

  三、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4、5条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发生了工伤事故的时候,是需要及时进行工伤的流程申报的,而工伤的时效也是要注意到的,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否中断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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