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权纠纷 > 防卫过当 > 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

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09:56:40 人浏览

导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但对实施杀人、强奸等的犯罪行为,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近日,湖南一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但对实施杀人、强奸等的犯罪行为,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近日,湖南一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

  对62岁的李小娟来说,她的婚姻里充斥着怀疑、争执、暴力。丈夫王军怀疑李小娟有男女作风问题,经常对李小娟实施家暴。

  2020年3月12日20时许,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李小娟与丈夫又一次起了冲突。愤的王军不仅要将李小娟赶出家门,还掐住了李小娟的脖子。

  此时的李小娟心里,多年来遭受欺压的委屈一涌而上,她在厨房将油发辣椒掺水装在水杯里,拿着水杯和拖把木棒进到堂屋。王军见状拿起电视柜边的西瓜刀对李小娟进行砍打,李小娟放下杯子和木棒后用双手阻挡,李小娟的羽绒服袖子被砍烂,双臂被砍伤。

  李小娟趁王军停顿的间隙,找准时机将水杯中的辣椒水泼到了王军的脸部,拿起木棒朝王军的头部连续击打,直至王军被打倒在地。她担心王军起来后又打她,于是又持木棒连续击打王军后脑勺,王军被殴打致死。

  二、防卫过当如何认定

  防卫过当是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行为,认定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认真地分析判断其防卫行为是否具有防卫过当的特征。

  1、从不法侵害的强度方面来认定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一个综合系统指标,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又要分析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如果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即是悬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这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2、从正当防卫的时间性上来认定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时间性就是要求正当防卫人认清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如果防卫人不立即采取防卫行为,就会造成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遭到侵害。

  3、从正当防卫保护的法益性质来认定防卫过当。这是认定防卫过当最关键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认定规则。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法益性质,决定着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正当防卫的强度和时间上的缓急。

  三、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假想中的侵害行为就是自己靠想象力想出来的,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要对方实际有不法侵害的行为攻击你了,才可以进一步开展正当防卫维护自己。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如果说对于行为已经实施完的侵害行为还去防卫的,那么,自己不是在防卫,而是在实施侵害了。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谁打你,你防谁就是正确的,如果最后防了其他人的就不算了。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如果你已经把对方给打到了,就实际上制止了对方的行为,再打就是自己在主动发起攻击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女子遭家暴后用木棒反杀丈夫,防卫过当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综上,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