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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7:07:13 人浏览

导读:

拆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拆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与拆迁安置有关的案例介绍

  某某土地中心经审查批准实施大石坝正街危旧房改造储备整治项目建设,并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江拆许[2010]字第14号)。某某土地中心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重庆市某某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对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陈某某于2010年7月14日与某某公司根据《房屋拆迁公告》和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对陈某某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九村114号房屋采用产权调换的形式进行补偿;陈某某须在协议签订15日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某某公司。现陈某某及王某某、陈某某仍居住在该房屋内,拒不交付房屋,严重影响了某某土地中心的拆迁进度。某某土地中心的拆迁行为与某某土地中心对某某公司的授权委托是合法有效的,且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亦合法有效。为维护某某土地中心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陈某某及王某某、陈某某腾空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九村114号房屋,并将房屋交付某某土地中心。

  法律分析:某某土地中心依法办理了拆迁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合法的拆迁人,其授权某某公司进行拆迁,并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拆迁安置政策、方案与被拆迁人即陈某某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述协议对某某土地中心和陈某某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系有效协议。某某土地中心及陈某某均应当按照该协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本案中,陈某某虽然已经搬离被拆迁房屋,但其仍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腾空房屋并将房屋交付,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另外,因房屋系由王某某、陈某某无权占有,故王某某、陈某某亦应实际履行腾空房屋并交付的义务。因此对某某土地中心要求陈某某及王某某、陈某某腾空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九村114号房屋并予以交付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陈某某及王某某、陈某某将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九村114号房屋腾空并交付予重庆某某土地储备(土地拍卖)中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拆迁房屋的安置费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给予院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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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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