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资讯 >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0 08:34:20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

  问题:“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界定?

  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大学和独立设置的学院在校本科学生、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