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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三个概念说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9 05:13:3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土地税具有着明租、正税、少费这三个概念的问题,那么在这些概念中,如何把握其主要的一些因素条件呢?按照规定需要如何进行理解?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与您一起进行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核心内容:土地税具有着明租、正税、少费这三个概念的问题,那么在这些概念中,如何把握其主要的一些因素条件呢?按照规定需要如何进行理解?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与您一起进行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这是规范租、税、费混杂使用的必要措施。要明确租、税、费不同的内涵和经济属性,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区分,不能混淆。

  “明租”就是要明确现行地租的内涵,理顺租、税、费之间的关系,将本质上属于地租的税费正名为租。比如土地出让金和年租金等都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报酬,属于地租的范畴,应明确地租的性质,建议改为土地批租金,将年租金作为土地批租金的补充形式。同时,要将存量土地中的划拨用地划入有偿使用的轨道,并逐步减少划拨土地的比例;加大出让用地中招标和拍卖所占的比重,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对地租量的影响。

  “正税”就是要确立税收在土地税费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完善土地税制并加强征管,另一方面,把一部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转为税收,如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消除以费代税、以费挤税的现象。

  “少费”就是要尽量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对土地的大多数收费项目取消,如有些地方收取的“小城镇建设管理资料费”等,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保留一部分合理必要的收费,如证件工本费、提供必要劳务、设施的收费等。费的灵活性决定了它可以在税收没有触及的范围内或者税收无法普遍实行的领域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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