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导读:
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在公司解散时,也需要去注销税务登记证,这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的材料也很多,纳税人为此也是感到头痛,那么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注销后,还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由清算组负责人办理。
办理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需持相关资料向所属主管税务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1、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2、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4、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住所变更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注销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很多,各地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基本的材料可以参考一下,注意要带齐材料才能顺利办理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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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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