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业 公司及股东应该如何纳税?
导读:
问:甲公司由A、B两股东(自然人)出资开办的有限公司,现该公司要清算结业,请问甲公司由A、B两股东应如何纳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所述甲公司按通知中第四条规定确定清算所得;自然人股东按第五条第二款,确认股息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
小编推荐
会计每月注意的工作重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推荐:印花税技巧之22种合同无须贴花总结
会计处理:几项特殊业务的增值税涉税处理
关于职工福利费政策开支适用范围的问答
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经营不断,不少企业在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的时候,就会选择破产,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不用偿还企业的债务,可能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由法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是需要一些人进行申请的,有的可能是公司的债权人,而有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股东认为公司继续存在没有可以收获的利益,反而会增加更多的债务,没有存在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可知,法院在公司破产清算中起的作用如下: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
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依法免收印花税,押金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合同、凭证、收据、
房屋进行买卖交易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但个人购买首套房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