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税法知识 > 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09:09:25 人浏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随后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又经历了几次修改。更多关于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随后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又经历了几次修改。更多关于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企图通过逃税漏税来逃避纳税义务,最终面临的是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2022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