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
导读:
核心提示:12月1日零时,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企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出全省第一张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此,全省17个市州的“营改增”纳税人同步开出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网络发票。同时,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成功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湖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成功启动。
经过核查确认,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有33662户,按行业分,其中交通运输业13068户,现代服务业20594户;按规模分,单位纳税人22615户,个体工商户11047户;按类型分,一般纳税人3745户,小规模纳税人29917户。截至12月1日凌晨零时20分,全省国税机关和纳税人共开具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157份,金额662.47万元,税额40.42万元。其中,国税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金额171.13万元,入库税额5.09万元;纳税人自行开具各类增值税发票107份,金额491.34万元,税额35.33万元。目前,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纳税人积极参与,各方面反映良好。
7月底,国务院批准湖北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全省国税部门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与财政、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紧锣密鼓地推进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国税局成立6个工作项目组,细化77项工作计划,建立每周例会制度,通过认真做好方案制订、调研测算、税源交接、调查确认、资格认定、系统升级、信息录入、税种登记、宣传培训、票种核定、税控器具发放、发票发售和模拟运行等各项准备工作,方案安排周全,任务分解细致,组织推进有序,改革准备充分,为“营改增”试点如期启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初步测算,湖北省95%左右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持平,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受益最大,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3%,根据对8月份移交的试点纳税人数据进行初步测算,我省实行“营改增”试点全年将实现结构性减税10亿元左右,同时试点企业为下游购买服务的企业提供25亿元可抵扣税额,将大大降低制造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可以预期,“营改增”试点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从总体上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而且对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会产生积极效应。[page]
目前,全省国税部门建立了“营改增”快速响应机制及应急预案,在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实行坐班制度,指定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和处理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解释、疏导和业务协调处理工作。下一步,全省国税部门继续抓好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为试点纳税人首次报税提供便利,确保2013年元月1日起实现首个申报期顺利申报。同时,随着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将深入开展效应评估,跟踪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效应和影响,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推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经济网武汉12月3日讯(记者魏劲松柳洁、通讯员朱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2013年1月1日以来,上海市共有12.6万户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1.1万户,现代服务业11.5万户;一般纳税人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6万户)纳入
图为肖捷(右二)看望和慰问奋战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一线的税务干部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带领税务总局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到北京市调研营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如果说投资拉动的经济刺激可以带来直观经济增长的话,减税无疑是并行于另一条路径上的经济刺激方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第二十四期
近来营业税改增值税引起了企业关注。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
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依法免收印花税,押金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合同、凭证、收据、
房屋进行买卖交易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但个人购买首套房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