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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09:00:30 人浏览

导读:

契税是税款种类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在较多的行为事务的办理中,都是需要缴纳其一定的契税的,是根据其税法的计算方式来进行计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怎么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契税是税款种类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在较多的行为事务的办理中,都是需要缴纳其一定的契税的,是根据其税法的计算方式来进行计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怎么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怎么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九条规定,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企业所得税

  (一)资产评估增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其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含资本公积,下同),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产评估增值是指按同一口径计算的评估减值冲抵评估增值后的余额。

  2、国有企业100%控股(控制)的非公司制企业、单位,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环节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税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改制后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本金。

  3、经确认的评估增值资产,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二)资产无偿划转

  根据《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契税的缴纳的时候,是一定要按照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缴纳才行。好了以上就是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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