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数一般按什么算
导读: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个人、法人还是企业,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费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比较多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当达到个税起征点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个税,而个税的缴纳有一个纳税期数的规定,对于纳税期数很多人都感到十分陌生,那么纳税期数一般按什么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纳税期数,就是纳税期间的个数,看有多少个纳税期间。
纳税期间指每一个纳税期限的起讫时间。纳税期限可分为以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月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季为单位的纳税期限和以年为单位的纳税期限等多种,每一个纳税期限都有一个起讫时间(以1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除外) ,这就是纳税期间。
如以10天为纳税期限,以四月份为例,当月3个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分别为1~10日、11~20日和21~30日; 如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以五月份为例,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5月1~5月31日; 如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以第三季度为例,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7月1日~9月30日; 如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若采用历年制,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1月1日~12月31日,若采用七月制,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日历年度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通常称“纳税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第五十四条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二)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四)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机关签发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纳税期数一般按什么算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纳税期数,就是纳税期间的个数,需要看有多少个纳税期间,一般可以分为分为以天为单位、以月为单位、以季为单位和以年为单位的纳税期限等多个种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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