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什么时候结束
导读:
所得税的清算是每一个企业都要去做的,也是需要按时去做清算的的,但是很多的时候大家对于所得税清算的时间都是不清楚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所以所得税清算什么时候结束?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所得税清算时间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已经实际终止,进入到清算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当然这样的一种所得税首先是需要到有关的税务系统里面进行一个申报的填写,然后再进行一个相关的清算,最终缴纳。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计算机代码 清算期起始 时间
清算原因及附送资料(在以下相应位臵划“√”,并填写相关内容)
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并附送企业章程复印件
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并附送相关决议复印件
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并附送有权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并附送法院裁定文书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清算,并填写本部分以下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名称:
具体规定:
企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简单说明:
企业因其他原因应解散或进行清算,并填写本部分以下内容
解散或清算的具体原因:
符合相应规定的依据和情形说明:
其他附送资料
资料名称:
资料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1、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是6月30日。
2、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3、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上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所得税清算什么时候结束的相关介绍,所得税清算的时间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大家在清算所得税的时候,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要及时的按照这个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这个事情呢,希望上文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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