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草案起征点维持3000元
导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一审稿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每月3000元不变,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
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规定
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现行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等部门除了向各地和有关部门等机构征求意见外,还通过中国人大网,邀请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征求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27日在向常委会作关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指出,经综合分析研究上述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起征点每月3000元的规定。
个税第一级税率从5%降为3%
在草案一审稿的基础上,二审稿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较低收入人群税负。
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级距作了调整,其中,第一级税率为5%,其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不超过1500元。
洪虎介绍,法律委经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测算,建议将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人大建议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全国人大法律委表示,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各方面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和地方、部门还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考虑到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这一改革目标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
根据有些建议提出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税的征收管理,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税收信息收集管理,依法严格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
明白算账
月收入4500元
税额降了200多元
●现行个税方案
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征点)=2500元(应纳税额)
2500元(应纳税额)×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250元(税额)
●二审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45元(税额)
●总结
45元(二审草案税额)-250元(现行税额)=-205元
注:以上月收入均不含三险一金
专家解读
个税起征点为何仍是3000元
民主、科学结合
让大多数人受益
关于个税的每次修法,起征点无疑是一个热议的焦点。自1980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第一次是2006年1月,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使得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免征额正式走进了历史。
第二次是2008年3月起,免征额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而如今三年过去了,随着工资、物价水平的增长,2000元的起征点已明显不合时宜。对此,正在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提至3000元。
不管从全国人大网上征求到的逾23万条意见看,还是从人大常委会为此召开的几次专家学者、代表座谈会看,3000元起征点受到热议,也不乏质疑的声音。
网上近一半意见建议适当提高起征点,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对此,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
因此,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应该说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
月薪1万元
税负大约减一半
此前,也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3000元起征点较为适宜,这样88%的工薪阶层或将无须再缴纳个税。”
观点一出立即招来了网友的质疑,网友“宝墨人”说:“个税调整征求意见今日结束,据说88%的工薪阶层或无须缴个税,起征点还是3000元,我怎么就成了那12%的富有人群了呢?”
对此,有专家解释说:“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从现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阶层都无须再为工薪缴个税。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月薪1万元的人税负也减少了46%。”
级距、税率调整
成调税负关键举措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认为,单纯提高免征额对所有人都会带来减税,但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反向调节作用。收入越高的群体减税越多,而低收入群体受益相对较少。
因此,上调免征额的改革数额宜低不宜高,应该与级距和税率的改革共同进行。应多调级距和税率,少调免征额,这是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税负和提高高收入者税负的关键举措。
各界反应
民意几乎没展现影响力
杭州王成律师:个税起征点维持3000元不变,只是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根据此前全国人大发布的调查,七成人不赞同3000元起征点。[page]
华生:起征点应随物价和收入每年自动提高;应增加个人特殊生计扣除;应降低不交个税的低工薪者社保交费。
永平剑客:个税调整征求意见获得多达23万条意见,3000元起征点的公众支持率很低,但个税草案二审稿还是维持3000元起征点,民意对法律的制定几乎没有展现什么影响力。
听取了税收专家的意见
白知:尽管网上大多建议提高起征点,但二审草案没有对3000元起征点进行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听取了税收专家的专业意见。
908王慧玲: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富人要多征税。
蒋有三:央视第一时间作了报道和解释,“并不是起征点越高越好”,挺有道理。
沙小易:最好是5000元起征,3000也可以接受。不过规定起征点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要规定随着收入的增加一定要继续提高高收入部分的征税比例,以体现富人帮穷人实现共同富裕的理念,使富人为社会多作一些贡献。
摘自参与话题讨论的开心网、QQ和微博网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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