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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01:45:1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老百姓来说,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食品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健康问题,国家对此也是非常的重视,对于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和个体户,都是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很多人对于具体的办理流程了解的不是很清楚,那么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老百姓来说,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食品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健康问题,国家对此也是非常的重视,对于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和个体户,都是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很多人对于具体的办理流程了解的不是很清楚,那么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

  1、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然后去体检,办理健康证。(因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办完名称登记后可直接咨询办理流通许可证所需材料),拿到健康证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最后办营业执照。注意:营业执照根据类型不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需材料也不同,记得多咨询,才能少跑路。

  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这个简单,向生产厂家要就行,注意有效期。因营业执照每年需年检,所以每年需更新。

  3、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是初次进货时需提供,以后每半年提供一次。

  二、食品安全法是怎么规定的食品检验

  1、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2、第八十五条: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4、第八十八条: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哪些部门

  1、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5、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食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食品安全许可证和一般的营业执照一样,都是到工商局办理,但是要先办理健康证,同时每半年要提供一次检验合格证明,取得相关资质的,才可以进行食品销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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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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