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曝买到问题肉血点成片 政府部门称无问题
导读:
12月14日7点46分,有网友在河论坛发帖称,几日在汝阳县上店街镇的集市上买到问题猪肉,而且猪肉盖有检疫局蓝章网友将猪肉送到洛阳市畜牧局进行检测,检测人员称该猪肉完全不合格,根本不允许流通到市场。今天上午,汝阳县人民政府在大河论坛上做出回复,称当事人所买小部分猪肉出现血块,是由猪肉在装卸过程中外伤引起,经相关部门检查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才流通到市场的。
网友集市买到问题猪肉 回家后发现大面积暗红血点
12月14日,网友“百姓有话就说”在大河论坛上发帖称,前几日,跟家人出去游玩,路过汝阳县上店街镇,在集市上一肉铺看到挂的猪肉貌似笨猪肉,盖得又有检疫局的蓝章,便兴冲冲买下一条猪后腿及许排骨。
网友说,回家后切开猪肉表面一层,一切正常,而且全家人还一起吃了一些猪肉。但午饭后,打算把猪肉切成小块放进冰箱时,才发现剩下的猪肉有大面积的暗红色血点,让人感觉恶心又惊恐。
市畜牧局称:猪肉完全不合格 不允许流通到市场
网友“百姓有话就说”说,他第一时间拨打110报了案,并且把猪肉抱到农贸市场的监测点。监测点的工作人员说,从来没见过么恶心的猪肉。后来,网友又抱着猪腿去洛阳市畜牧局进行检测。畜牧局实验室的检测人员也称没见过这么大面积的暗红色血点,并说这猪肉是完全不合格的,根本不允许出厂流通到市场销售。
在110的指挥下,网友又联系汝阳县的12315,县级机构居然对洛阳市里畜牧局的检测结果持怀疑态度,强硬要求一定要把猪肉给他们送回去,才给予解决。
网友说,如今猪肉还摆在阳台,汝阳县拖了两天仍旧没有解决方案。
县政府回应:猪肉的血块由外伤引起 无质量问题
12月14日10点40分,汝阳县人民政府在大河论坛上做出了《关于网友反映在上店集市购买问题猪肉一事的情况说明》的回复,称经县畜牧局、工商局等有关单位成立的联合工作调查组调查核实,造成当事人所买一小部分猪肉出现血块是由外伤引起的,产品无质量问题。
回复称,上店食品经营处在卸车时,生猪从车上掉下,一侧着地,后臀外伤引起肌肉深部淤血。当日,驻场检疫员在场进行了屠宰同步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外观及臀部刀口均没有发现出血,按照屠宰检疫程序没有发现病理现象,经检疫检验质量完全合格后,加盖了检疫印章,出具了屠宰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也对肉品质量进行了检验,并加盖了肉品质量合格印章,出具了肉品质量合格证明。当事人发现该肉有部分出血点后到市监督所检验,市监督所对该肉进行了检验,市所认真检验后认定是由外伤引起。 (记者 许会增)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2月14日7点46分,有网友在河论坛发帖称,几日在汝阳县上店街镇的集市上买到问题猪肉,而且猪肉盖有检疫局蓝章网友将猪肉送到洛阳市畜牧局进行检测,检测人员称该猪
由于绑架手段的多样性和绑架行为的复合性,当绑架行为和其它犯罪行为发生交叉或牵连时,到底是认定为一罪,还是数罪,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一、绑架勒索案件中
大渔湾围海的问题由于围海造成紫菜育苗户不能生产,我想问下关于围海后的赔偿措施和善后工作中顾网律师回答:1、首先要确定你紫菜育苗是否合法?即你是否持有海域使用权证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