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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增二司增加职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6 20:53:32 人浏览

导读:

编者按:2011年11月11日中编办发文,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事故调查、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项职责划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增设政策法规司、宣传与科技司,分别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动

  编者按:2011年11月11日中编办发文,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事故调查、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项职责划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增设政策法规司、宣传与科技司,分别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动等工作。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中央编办发文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职责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机构编制进行调整

  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力量。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调查和重大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报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16号),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项职责划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增设政策法规司、宣传与科技司,分别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动等工作。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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