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动态 > 西安70家火锅店拒绝地沟油

西安70家火锅店拒绝地沟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6 08:07:30 人浏览

导读:

4月1日,西安市70多家火锅门店、餐饮饭馆,与西安市食药局食品稽查分局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庄严承诺:不使用不合格油脂,坚决杜绝“地沟油”。西安70多家火锅店及大型餐饮单位大多为连锁加盟门店,涉及的消费者众多。这些火锅门店的负责人4月1日与西安食品稽
4月1日,西安市70多家火锅门店、餐饮饭馆,与西安市食药局食品稽查分局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庄严承诺:不使用不合格油脂,坚决杜绝“地沟油”。

  西安70多家火锅店及大型餐饮单位大多为连锁加盟门店,涉及的消费者众多。这些火锅门店的负责人4月1日与西安食品稽查分局签署承诺书,并向社会承诺:建立和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和索票索证制度,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根除食用油脂的安全隐患。规范废弃油脂管理,严格执行将废弃油脂和泔水交给合法收购加工单位的规定。一旦发现用“泔水油”、“地沟油”等不合格油脂加工食品的行为,立即向政府部门举报。

  西安市食药局食品稽查分局党如鸣局长告诉记者,西安食品稽查分局十多天以来,一直对餐馆使用油脂情况进行检查,拉网打击“地沟油”,先后检查了80多家餐饮单位,除一家单位涉嫌回收用过的老油外,其余都未查出使用不合格油脂情况。

(中国食品质量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