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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07:17:09 人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比如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等,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

  食品安全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比如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等,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

  1、食品犯罪罪名的种类有: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

  3、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

  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此外,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当下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如果发现有食品安全相关犯罪一定要严厉打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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