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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食品行业“一次违法终生禁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8 08:37:01 人浏览

导读:

石家庄出台的《石家庄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规定,凡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生Ⅰ、Ⅱ、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售伪劣食品案件被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批评,辖区内同一类型食品安全事件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得不到根本治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石家庄出台的《石家庄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规定,凡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生Ⅰ、Ⅱ、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售伪劣食品案件被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批评,辖区内同一类型食品安全事件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得不到根本治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29日,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组莅临石家庄市,对全市去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认为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措施也有力、到位,效果很好。

  取缔食品生产经营户1213家

  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的原则,2011年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新进行审核登记和许可准入。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和联合执法,关闭取缔1213家,停业整顿697家。

  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

  今年全市已建立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并公布食品安全诚信状况。同时,将充分发挥12个食品类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约行规,建立自律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正在积极筹备成立面食行业协会、豆制品行业协会和蔬菜行业协会。

  一次违法,终生禁入

  按照"一次违法,终生禁入"的严格要求,全市目前已建立了"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违法企业及人员行业退出机制。对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其法人代表不得再申办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依法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每年300万元奖励举报

  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对举报属实的案件,市食安办统一兑现奖励。

  同时,石家庄市将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及社会稳定指数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出台的《石家庄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规定,凡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生Ⅰ、Ⅱ、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售伪劣食品案件被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批评,辖区内同一类型食品安全事件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得不到根本治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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