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罐头吃出虫子导致上吐下泻如何理赔
导读:
据悉,于3月9日衡水市市民杨先生反映,5日下午,他在市区某超市买了瓶水果罐头,孩子快吃完时,发现瓶底竟漂浮着白色的虫子,这不仅吓坏了孩子,也令杨先生非常气愤。
“你看看,这样的食品也能拿来上市销售吗?”7日下午,杨先生拿着剩下的水果罐头给记者看,只见瓶底漂着两条约1厘米长的虫子,通体白色,头部黑色,由于和罐头汁有一定反差,很容易被发现。
据了解,杨先生买的这瓶水果罐头价格为7.5元,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15日。“孩子吃后,不仅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现在吃东西也没了食欲。”杨先生说,6日他带着这瓶罐头找到超市经理,并联系了代理商,代理商决定“按照《消法》规定,1赔10”,但杨先生对这个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为此,杨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遵循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零售商应首先对此事负责,并对消费者做出相应赔偿,然后零售商可向代理商或生产厂家追偿。目前,消协已经受理此案。
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罐装食品时,应注意观察外包装是否整洁干净,字迹印刷是否清晰,标签是否完整正规。如果印刷质量差、字迹模糊不清、标注内容不全、未打生产日期钢印,则很可能是冒牌产品。对于玻璃瓶包装的食品,可检查内容物的色泽、状态、气味,观察其内容物块形是否完整、无异物、无混浊。(来源: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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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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