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安全事故怎么处罚
导读:
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处罚应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规定来作出责任认定,并作出处罚。同时,企业应该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那企业对安全事故怎么处罚?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方面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认真进行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企业员工培训和演练,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预案,并且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将按照不同事故等级、性质和责任给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予相应处罚。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安全事故认定分类:人身伤害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死亡事故还可以分为一般、重大、特大死亡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100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
综上所述,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处罚,需要具有看事故责任的认定及财产损失或是人身损害情况,并做到处罚和教育两不放过。企业对安全事故怎么处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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