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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3 07:44:59 人浏览

导读:

摘要:信用卡是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质载体卡片。金融业在国内的发展,信用卡也广泛被人百姓所熟知和使用。我们使用同时也要注意它有何风险...

  摘要:信用卡是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质载体卡片。金融业在国内的发展,信用卡也广泛被人百姓所熟知和使用。我们使用同时也要注意它有何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信用卡的风险。

  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种类

  分清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种类,是防范和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的前提,只有对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种类进行准确的界定,才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风险防范策略,进而实行有效的预防与控制。一般来讲,信用卡的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信贷风险,二是欺诈风险。

  (一)信贷风险

  信用卡的信用消费与一般消费信贷业务,既有共性也有特性。所谓共性,即信用卡和一般消费信贷都是客户使用发卡银行或放贷银行核批的信用额度,对自身消费行为的一种支付。只要是在批准的信用额度内用款,客户就会得到银行的支付保障。但是,信用卡作为个人消费信贷的一种方式,更多的品种特性则表现在与一般消费信贷的区别方面。

  信用卡比一般消费信贷更为灵活、简便,更能满足客户经常性的消费需要,给客户以随机性支付的保障。作为发卡银行,在向持卡人提供这些优惠、便利信贷方式的同时,其背后总是要隐含着相应的信贷风险。

  1、无抵押贷款的隐含风险

  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相比,信用卡是一种无抵押贷款,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时,没有向发卡银行提供任何资产抵押,因此,持卡人财务出现问题时,发卡银行不可能通过变卖抵押品偿债。因此在申请表上发卡银行要求客户填写他现有使用的银行及信贷产品,目的就是要评估申请人是否财政健全及是否已拥有过多的无抵押信贷款项。在进行信贷评估时审批员需小心及留意申请人的综合理财情况。

  2、循环贷款的隐含风险

  由于信用卡是弹性还款方式,持卡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还款,只要是持卡人按最低还款额如期还款,且贷款的数额又未超过发卡银行核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就可以继续用卡消费。又因发卡银行对持卡人最低还款之外的大部分欠款没有一个固定的回收时间,持卡人的财务状况又随着时间及其经济活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从贷款的角度看,时间愈长信贷风险愈高。通常如恶意透支及不还款,在发卡初期的6至12个月已可以观察。所以当一个信用卡客户与发卡银行拥有越长的交易流水,银行就有更多他的过往纪录,如消费类型、额度使用率、还款习惯等,可以参考。一些有长久时间,准时还款,使用循环功能的客户,我们应把他们视为良好客户。在一个成熟的市场,利息收入往往占据了收入来源的绝大部分。

  3、客户资料简单的隐含风险

  各发卡银行为大力抢占市场,采取更加简便的申领手续,令客户提供的财务和其他信贷资料愈趋简单化,导致在审批方面,难以掌握全面、准确、安全的尺度;在后期催收方面往往难以及时、有效地联系到客户,其后果自然是风险系数增加、失卡案件增多、追索难度加大。

  4、Mark-up机制(超额使用)的隐含风险

  信用卡与其他贷款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即在发卡银行核批的信用额度之外,还有一个Mark-up。所谓Mark-up,就是为了给持卡人的消费活动以更多方便,在信用额度以外还会给予一定范围、一定金额的用款浮动。这样,发卡银行的风险承担就不仅局限于信用额度内的损失。

  5、代理授权的隐含风险

  在信用卡交易中,大部分的卡交易都必须通过发卡银行的授权系统取得授权号码,但为了避免因线路问题影响交易的进行,大部分发卡银行会在其授权系统未能接通时,授权国际组织代为批出一定金额的交易。由于国际组织难以检查持卡人账户的可用金额和状态,因而极有可能造成超额透支或是在账户取消后,持卡人仍可用信用卡进行交易,这同样会令发卡银行承担信贷额度以外的风险。

  (二)欺诈风险

  信用卡欺诈,是信用卡风险源之一,发卡银行的很多风险损失都是由欺诈造成的。信用卡欺诈的形式主要有:

  1、失卡冒用

  失卡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发卡银行在向持卡人寄卡时丢失,即未达卡;二是持卡人自己保管不善丢失;三是被不法分子窃取。

  2、假冒申请

  一般都是利用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或是故意填写虚假资料。最常见的是伪造身份证,填报虚假单位或家庭地址。

  3、伪造信用卡

  国际上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有60%以上是伪造卡诈骗,其特点是团伙性质,从盗取卡资料、制造假卡、贩卖假卡,到用假卡作案是“一条龙”式的。他们经常利用一些最新的科技手段盗取真实的信用卡资料,有些是用微型测录机窃取信用卡资料,有些是伺机偷改授权机终端功能窃取信用卡资料,当诈骗分子窃取真实的信用卡资料后,便进行批量性的制造假卡-贩卖假卡-大肆作案。

  4、网上冒用

  发卡银行为了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相继增加了商品邮购、电话订购、网上交易等功能,由于这些交易都是非面对式,所以其安全性相对较低,信用卡资料(卡号、密码等)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冒用。而且,随着此类交易的增多及用途的日益广泛,风险案件也会随之增多。

  以上所列的信用卡风险种类,虽不能完全涵盖信用卡的风险种类,但也基本上反映出了信用卡的风险主流。倘若发卡银行能较为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并能因类而异,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监控措施,相信信用卡的风险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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