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与信用
导读:
一、电子合同及其立法
传统交易的基础在于合同,而电子商务的交易基础则在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个十分笼统的概念,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经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拟定的约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形式,即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以数据电文形式拟定的合同。根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中的定义,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狭义的电子合同则仅指通过EDI订立的合同。不论广义还是狭义的电子合同,都是对传统的纸面交易的挑战,从“纸面交易”到“无纸交易”是科技的巨大进步,但同时也是对法律的巨大挑战,传统的商业记录的书面单证形式,完全符合法律对于合同形式的书面要求,而电子合同带来的电子单证记录却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如何确认发件人的身份,如何保障传送的文件不被当事人篡改,如何防止冒名顶替者传送虚假资料,以及如何防止当事人事后否认已发送或是已收到资料等。因此,相对于传统合同,电子合同引发了多种新型的信用风险。
为了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促进电子商务在一个更为安全可靠的平台上发展,许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都纷纷出台了专门规范电子合同的法律。如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全球和国内商务电子签名法》、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的《电子交易法》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电子交易条例》等。在这些法律中,对于电子合同的规范都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一方面,它们都对电子合同的效力加以肯定。如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的第7条中明确规定:
(1)不能只因一项文本或签名采用电子化的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或执行效力;
(2)不能因为一项合同在成立的过程中使用了电子文本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或执行效力;
(3)如果有法律要求一项文本采用书面形式或者规定了如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则电子文本符合该法的要求;
(4)如果一项法律要求签名,或者规定了没有签名的法律后果,则包括了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本符合该法律的要求。
我国1999年的合同法也顺应了这一趋势,将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电子合同列入法律承认的书面形式之中。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这些国内外法律都对电子合同各个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对认证机构和在线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电子合同中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是电子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一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面对面的直接交流中,不存在识别对方身份的困难,同时以书面方式订立的合同中的签名也很容易识别其真伪,而虚拟的网络上要求证实对方的身份,同时保持交易信息在传输、存储、交换等整个过程中不被丢失、泄露、窃取、拦截、改变则相当地困难,因此必须引入第三方的信用来为交易双方担保,电子认证机构就承担了这一角色。认证机构通过提供数字证书协助用户完成电子签名、信息加密传输等一系列活动,满足了电子商务对信息完整性、保密性、交易的不可否认性、主体身份真实性、授权的合法性等安全方面的要求,因而它构成了电子合同信用交易平台的基石。
【声明】
摘自法律出版社《信用-法律制度及运行实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一、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电子邮件(Email),
在网络信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有的人甚至都用起了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也不是随便就可以生效的,有的人就会疑惑到底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效,那么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效呢?下面
网络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的法定遗嘱形式不包括网络一致,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
老公信用卡不还对老婆是有影响的。但仅限于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收入不到五千一般不需要填写扣税的电子模板。5000元的工资未达减除费用标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针对的是工资收入达
网络虚拟财产一般主要有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
信用卡透支不还会产生以下后果:1、如果是恶意透支的,将根据透支金额的不同,由持卡人应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可按照信用卡诈骗罪的香港馆规定予以定罪量刑。2、如果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