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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至2007年)》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9 14:56:11 人浏览

导读:

京政办发[2005]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至2007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银行卡应用发展对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
京政办发[2005]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至2007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银行卡应用发展对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提升北京城市现代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北京 “十一五”规划,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积极探索银行卡产业发展新思路。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指导意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推进全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至2007年)

为加快推动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巩固联网通用取得的工作成果,提升北京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配合北京市“十一五”规划,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符合国际化标准的银行卡支付环境,满足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用卡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总体目标

到2007年底,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用卡环境及银行卡支付功能要基本达到国际化标准,能够向持卡人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的商业服务网点、奥运星级饭店、重点商务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要全部具备受理银行卡功能,所布放的自动柜员机(ATM)和特约商户销售终端机(POS)能够全面受理国际卡。银行卡要成为市民消费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银行卡产业链中,各参与方要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发展。在本市基本形成银行卡“技术创新发展,服务质量提高,资源信息共享,风险控制防范,市场有序竞争,参与各方共赢”的局面,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二、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的组织领导

2005年至2007年是本市银行卡实现“巩固成果、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保障银行卡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推动银行卡应用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首都城市化建设,实现“奥运经济”的战略目标,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保留至2007年底。并以“统一部署,集中决策,分散管理”为原则开展工作。联席会议要继续加强银行卡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本市银行卡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和推动本地区银行卡应用发展。为便于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北京市银行卡应用发展推进工作办公室,改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双向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本系统银行卡工作,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行业自律、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市场化组织管理体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跨部门重大事项应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信息办、北京银监局、外汇局北京管理部、市通信局、市烟草专卖局、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组成。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继续巩固完善受理市场建设。

由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牵头负责,组织推动引导商业服务业企业、全市金融企业继续扩大受理网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受理市场发展。探索建立有利于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银企双赢”市场化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受理市场环境。

1.市商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拓展工作,将区域拓展和行业拓展相结合,大力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从2005年开始,以城近郊区、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郊区重点旅游区、商业发达街区等市场需求较大的区域为重点,逐步向有一定市场需求的中小商户拓展;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到2007年底,银行卡商户力争发展到4万户。

2.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推动引导全市各金融企业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加强市场营销,规模发展银行卡商户,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受理市场发展。2005年,加大培育市场和完善市场力度,针对机具使用效率较低等突出问题,展开对全市银行卡受理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发展。2006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市代理境外信用卡收单业务进行调研,全面分析外资银行进入人民币银行卡业务的情况,完善规范与发展机制。2006年底前,要做好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全面对外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为2007年中外金融机构共同促进、规范受理市场协 调发展奠定基础。

3.2006年,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商务局等单位共同负责,重点督促检查宾馆、酒店类商户和新建奥运场馆及周边商业服务网点的银行卡受理情况,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2007年底,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全市各金融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领域的银行卡受理环境进行奥运前的实战演习和全面检查。2008年初,北京市银行卡受理环境要达到举办奥运会的基本要求。

4.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坚持银行服务合理收费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按照市场化的发展要求,由各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定价,为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各商业银行可根据商户刷卡消费额等因素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同时要科学制定银行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核算,降低成本。

(二)提高银行卡联网通用技术与服务水平。

1.加大技术改造力度。2005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市金融企业完成对全市银行卡系统、机具和终端的全面检查和进一步优化改造,提高交易网络运行效率,缩短错账更正、退货等跨行结算时间,加快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市通信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市电信运营企业加强科技攻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畅通,力争降低银行卡通信成本和费 用。到2007年底,实现同城、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平均达到96%以上。

2.完善受理市场建设。在发展受理市场时,银行卡机具的布放允许多元化发展,但任何联接方式都必须实现联网通用,遵守“一柜一机”原则,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有序竞争,提升服务水平,调动各方参与受理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3.规范专业化服务公司的管理与发展。本市从事专业化服务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银行卡主管部门制定的支付结算和专业化服务公司管理有关规定。各发卡机构要加强对银行卡业务外包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共同促进专业化服务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

4.规范技术标准,完善服务功能。从2005年起,要进一步加大规范银行卡技术标准,加强对人民币银行卡国际规范技术标准的推广力度,各发卡机构发行新的人民币卡必须符合该技术标准,年底前完成现有非标准卡的换发工作,支持民族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受理外卡的进度,争取于2006年底前使受理外卡范围和卡种有较大进展。

2006年,以POS和ATM机具为重点,加快改造和布放受理本外币POS终端、ATM机具的进度,2007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POS终端的外卡受理,ATM机外卡取现、跨行转账功能,推进ATM机增值业务的跨行开放,拓宽ATM机服务模式及领域,提高ATM机窗口服务水平。

(三)促进银行卡品种和功能多样化。

1.促进借记卡发展,普及借记卡应用。全市各发卡机构要完善借记卡功能,推动借记卡的国际化进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05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各发卡机构与社区管理部门合作,持续开展“银行卡进社区”公益活动,普及借记卡知识,促进借记卡应用。

2.稳健发展贷记卡,推广借贷合一卡,有效防范信用卡风险。全市各发卡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积极稳妥发展贷记卡,培养有固定职业、一定收入水平的持卡人增加信用消费,促进消费信贷增长。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提高本市银行卡风险防范能力和信用卡服务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3.推动公务用卡,促进银行卡在小额支付、公务支付、公共缴费领域的“一卡通用”。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在行政事业单位探索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中需以现金支付的公务支出使用银行卡支付。力
争研究解决社会公益机构银行卡手续费问题的政策措施。

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负责,鼓励金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丰富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支持开发具有多种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拓展银行卡业务及服务领域,实现银行卡在交通、电信、水、电、煤气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减少现金使用量,力争在2007年左右,使银行卡成为首都市民的主要支付工具

4.推进金融IC卡应用。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根据各自的职责,牵头组织各发卡机构面向社会需求,根据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05年版)新行业标准,考虑从银行磁条卡标准向芯片卡标准转移(EMV迁移)的需要,推进金融IC卡应用发展;积极推动行业IC卡应用与金融IC卡应用有机结合,减少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四)做好EMV迁移试点工作。

EMV迁移试点工作,将按照“积极应对,谨慎实施”的指导方针,坚持商业银行自主自愿原则,采取“先标准、后试点,先收单、后发卡,先外卡、后内卡”分步实施,2007年底前完成部分迁移——实现收单银行和转接机构的迁移工作。

2005年,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同市科委完成北京EMV迁移试点城市的科研立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市信息办的沟通联系,对全市收单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全市EMV迁移试点工作年度推进计划。
全市参加EMV迁移试点工作各有关单位的外卡收单系统改造、信息转接、终端开放等工作于2006年底前
完成。

2007年底,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同北京奥组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围绕北京2008年奥运会涉及的场馆、宾馆、酒店、大型商场等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环境建设和金融服务配套设施,稳步实现EMV迁移的试点运行。

(五)积极推进银税一体化工作。

由市信息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商务局等单位,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税务推动、银行配合、社会投入”的应用推广模式,进一步推动银税一体化工作。
积极推广使用金融税控一体机工作。市地税局负责制定税控收款机推进规划和实施计划,研究制定银行卡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等相关配套工作。

(六)加大对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

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发卡收单机构、信用卡组织在京机构、专业化服务公司等,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银行卡和机具使用效率,促进持卡消费额增长。

2006年,配合银行卡条例出台,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银行卡应用发展系列宣传活动,政策引导与安全教育相结合,普及银行卡知识,培养市民使用银行卡支付的习惯。推动全市金融企业开展银行卡教育、培训,规范银行卡业务,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

1.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防止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卡;建立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防止违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积极引导有关部门加强对银行卡业务外包的准入、监管和风险控制;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情报信息会商机制与合作制度,研究建立信用卡恶意透支相关信息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金融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双向警示制度,配合市公安部门,打击银行卡犯罪。

2.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促进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流通现代化进程中,努力提高商户风险防范意识。在进一步推进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同时,引导特约商户,加强受理业务的管理、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银行卡电子信息系统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业务服务水平,提高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

3.全市各金融企业要不断加强内控管理、业务管理、技术管理与风险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同城备份系统和网络系统故障应急措施;各发卡机构要提高信用卡的科技含量,加强对信用卡安全的技术防范;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提高系统的交易处理能力,保障系统交易成功率,降低交易差错率;加强商户管理与培训教育,高度重视信用卡业务开办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加强对信用卡持卡人和受理商户安全用卡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防范信用卡风险方面的作用,普及银行卡使用常识,提高差错处理效率,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为广大商户和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创造良好的银行卡受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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