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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8:42:48 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那么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那么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的相关内容。监视居住由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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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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