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缴清算怎么调整
导读:
现在企业每年都会进行缴税处理,每年年底的时候都是会进行汇缴清算的,但是有时候大家对于这个汇缴清算其实是不了解的,所以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呢,所以汇缴清算怎么调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项目);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年报进行调整,这只在汇算清缴报表上显示就行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是原来的分录做错了,那就要做分录更正).
需要调整的事项很多,如:有无白条入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等费用是否超过标准,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都入账等等.
如果今年年初有报销上年度的费用票,做分录时可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新企业第一年亏损也正常,调整后还是亏损也不需要调账.但是不要连年亏损,税务局会不同意的.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⑴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⑵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⑶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⑸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汇缴清算怎么调整的相关介绍,汇缴清算的调整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大家可以按照这些规定去进行调整呢,对于这些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如果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对于这些知识点都可以注意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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