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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清算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09:22:43 人浏览

导读:

合并清算是指两个破产公司吸收合并或创立合并、母子公司合并进行清算,如果以后不再要求独立核算,将改变企业性质,要求缴纳税款,包括缴纳增值税。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合并清算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合并清算是指两个破产公司吸收合并或创立合并、母子公司合并进行清算,如果以后不再要求独立核算,将改变企业性质,要求缴纳税款,包括缴纳增值税。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合并清算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合并清算是什么意思

  企业合并清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将财产合并,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过程。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母子公司合并。

  当母子公司同时破产时,原则上均应适用适用合并清算,仅有两种情况例外,其一是当债权人证明其信赖子公司的资信而进行交易时,此时适用合并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二集团内各公司确实独立经营,不存在关联交易。

  合并清算原则能够兼顾大多数案件的公平,同时能够提高清算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二、企业适用合并清算原则的条件

  在进行破产企业的关联企业清理时,将关联企业合并清算,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是具备破产的条件,也就是破产企业的关联企业同时符合了《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条件;

  第二是合并清算条件,目前破产企业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破产企业与其关联公司只有投资关系,没有任何交易;

  第二种破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除了投资关系外,还进行了法律允许的交易,且主要资产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没有混同;

  第三种破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主要资产和主要管理人员混同,账目混合根本无法分清双方资产的归属。借鉴国外合并清算主要考虑帐户和资产的混合和债权人期待的通常做法,笔者认为对于前两种情况应分别清算,

  第三种情况因相互之间关系的错综复杂,无法分清双方的资产归属,债权人交易通常信赖是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信状况,且事实上已不可能分别清算,应进行合并清算。

  三、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这种区分的目的主要是公司所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终止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所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的债权均能实现,而且往往还存在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否则,如果财产已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则必须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受偿原则清偿了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后,公司终止。当然,实践中也存在一种情况,即公司终止时,由于尚未进行清算,对其资产负债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可能首先启动的是非破产清算,但经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发现其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这时,非破产清算程序将无法进行下去。这就需要清算组织或者债权人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程序,从而由非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对此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合并清算就是几个公司一起进行破产清算手续,以节省时间和程序,但是合并清算也有特殊的条件合并清算是什么意思,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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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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