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动态 > 准破产人不得坐飞机旅游度假

准破产人不得坐飞机旅游度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7 09:29:2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深圳法院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标准由总体要求、程序规范、实体指标和贯切要求组成。还有在执行不能案件中,准破产人不得为多种行为支付费用,如坐飞机、坐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等...

  核心提示:深圳法院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标准由总体要求、程序规范、实体指标和贯切要求组成。还有在“执行不能”案件中,“准破产人”不得为多种行为支付费用,如坐飞机、坐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等。

  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圳法院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实施标准》由总体要求、程序规范、实体指标和贯彻要求四个部分组成,包括执行工作流程规范、执行案件质量评价的标准体系。其中,程序规范和实体指标是核心内容。该做法在全国属首创,标志着深圳“法律职业化共同体”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深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志光表示,《实施标准》具适度超前性,并非单纯的执行工作实践总结。部分内容是努力方向,目前尚不能完全做到,但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

  运用“鹰眼查控网”系统让被执行人及财产无处遁形

  程序规范由执行准备、财产及人员查控、财产处分、执行监督、结案及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等六部分组成。程序规范强调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处分,要求运用“鹰眼查控网”让被执行人及财产无处遁形;突出终本执行案件的执行措施采取率,提高终本案件结案标准,通过穷尽执行措施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通过主动移送破产或者限制个人高消费,提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让市场的归市场,法院的归法院。

  实体指标由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指标组成。公正指标突出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效率指标强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要求缩短平均结案周期,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效果指标则着重于执行案件的执行结果,强调执行完毕率,提高部分执行率,同时考虑当事人的感受,设定信访投诉率。

  胡志光在介绍《实施标准》的亮点时指出,借鉴英美法系法律理念,该标准建立了“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情况,其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执行难”情况有实质性区别。“执行不能”案件的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依法由债权人提起破产程序,或者试行法院主动移送破产制度;“执行不能”案件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让其过“准破产人”生活。笔者在具体条例中看到,这类被执行人在过上“准破产人”生活后,不得为多种行为支付费用,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轮船二等舱位以上,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引入第三方评估法院工作避免“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在谈到《实施标准》的内容时,胡志光强调,《实施标准》是一个开放的制度设计,对新问题、新变化持接纳的态度,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参与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为了避免在执行工作标准衡量中法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深圳中院正式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深圳法院《实施标准》及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page]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接受了委托,他透露深圳市律协将会牵头筹建评估团,探索与权威机构中国社科院进行合作,同时拟邀请深圳部分律师、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等加入评估团。高树认为,此次委托是深圳法院与深圳律师界一次良好的互动,在全国也属首创。

  ■声音

  深圳中院执行庭法官尚彦卿:

  对执行法官

  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深圳中院《实施标准》的出台对一线执行法官的工作有何影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尚彦卿表示,《实施标准》具有超前性,对执行法官的要求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尚彦卿认为,首先《实施标准》对法官查控财产和人员提出更高要求,例如程序规范中明确规定执行法官应当在收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和股权投资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又如案件没有执行完毕前,执行法官要对被执行人出行记录进行查询等。

  同时,《实施标准》对法院司法公开提出更高要求。“执行案件全部网络化,每个案件都会给当事人发出一个执行令,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尚彦卿说,这让法院工作更加“阳光化”。

  (原标题:准破产人不得坐飞机打高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