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程序
导读:
任何一家公司的成长都不容易,尤其是公司的经营者,绝不会坐视公司直接倒下,在遇到困境的时候,认为还可以进行拯救,而有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那么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
2、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
3、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
4、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
5、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
6、若重整计划不能按期提交,或者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将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
我国《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
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
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影响重整程序的进行。此外,如果允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股权,那么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债务人股票价格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债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对债务人具有利害关系而继续竭尽全力为债务人服务。
但应该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对所有的持股人转让股票进行限制。也就是说,持股人在不具备上述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破产重整的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不过破产重整能否成功是未知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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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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