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国际、国内商事交易中重要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是商品交易的血管里流动着的血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贸易的交往日益频繁,票据的使用也会更加广泛。然而
各国法律对丧失票据的救济方法有三种:①英国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得提供担保,向发票人请求交付新票。②法国商法规定,失票人得提供担保,请求法院为命令交付之裁判。③德、
票据作为一种特殊的有价Securities证券,它的丧失会导致失票人面临两个问题:第一,失票人因不占有票据而无法依据票据法行使票据记载的权利,如背书转让、申请贴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出现勃勃生机,票据的流通范围越来越广,票据形式也走向了规范化。根据马克思辨证主义原理,正是票据的广泛运用与流通,又反过来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出现勃勃生机,票据的流通范围越来越广,票据形式也走向了规范化。根据马克思辨证主义原理,正是票据的广泛运用与流通,又反过来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
【出处】《法学》2010年第7期 【摘要】我国《票据法》对限制背书没有体系性的规定,既存在语义上的混乱,又存在内容上的缺失。这种语义上的混乱导致理解上的竣义,影
[内容摘要] 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有别于票据责任制度和一般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精确的把握这一概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责任在本文中,仅将其限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一定之金额,于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此为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规定下来的本票定义。我国现行《票据法》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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