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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9:01:3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收据的有效期要是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一般是以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来规定的;但是若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其有限期就要以还款时间到期为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收据的有效期要是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一般是以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来规定的;但是若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其有限期就要以还款时间到期为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

  1、有效期最长20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

  二、与收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第四条 专用收据设置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商标局统一留存备查;第二联为收据联,由付款方收执;第三联为记帐联,由开票方作为记帐凭证。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第五条 专用收据的适用对象为商标局、评审委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第六条 专用收据的适用范围,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受理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商标评审延期费、商标异议费、变更费、出具商标证明费、撤销商标费、受理认定驰名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等经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商标局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商标局。

  《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使用专用收据时,须按格式书写,严格注明数量项目,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一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在误填的专用收据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专用收据的封皮上注明作废票据的号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收据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法律规定吗的相关内容。收据一般都会约定还款期限的,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20年来计算。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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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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